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北京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辦法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三)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須為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五)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1.京籍人員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非京籍人員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北京市居住證(有效期起始時間為2021年8月24日(含)至2022年8月28日(含)之間的北京市居住證視為有效,電子版亦可)。
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須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須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僑民須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招生咨詢方式:
1.在京招生成人高校網上咨詢:8月23日9:00至11:30 ,14:00至16:30, 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咨詢。
2.撥打電話010-89193989轉5咨詢
3.查詢院校章程上的咨詢電話和網址,向招生院校進行咨詢。
(二)信息填報
考生信息須由考生本人填報。
1.網上信息填報時間
免試生:8月24日10:00至8月27日24:00;
考試生:8月24日10:00至8月28日24:00。
逾期不予辦理。
2.志愿填報
考生應在公布的《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選報志愿學校和專業。
考生在填報專升本、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的專業時,每個層次只能選報一所志愿學校,該志愿學校只能選報一個專業;在填報專升本、高起本、高起專非藝術類專業時,每個層次只能選報一所志愿學校,該志愿學校可選報兩個專業。
考生在報考志愿信息中,須選擇調劑方式:不同意調劑或同意校內調劑。不同意調劑,代表本人不同意在本志愿學校內錄取到未填報的專業;同意校內調劑,代表服從本志愿學校錄取到其他未填報的專業。
1.繳費時間:9月6日10:00至9月8日24:00,逾期不予辦理。
2.繳費標準:根據北京市(京價〔收字(2003)〕第88號)和(京財綜〔2004〕1729號)文件規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為每人每科28元。
高起專(三科):報名考務費84元。
高起本(四科):報名考務費112元。
專升本(三科):報名考務費84元。
1.具體報名步驟
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及身份證件(有頭像面)的照片并保存提交后,北京教育考試院和北京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驗。資格審驗通過后,考生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生成《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須下載留存,此時報名成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2.資格審驗時間及地點:
享受免試入學和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按文件要求,攜帶相關證件于指定時間到北京教育考試院進行資格審驗。未通過資格審驗的考生不可享受免試入學或加分照顧政策。
免試生: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應提交相應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張(A4復印紙),于8月28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大廳進行資格審驗,逾期不予辦理。
考試生:
不享受照顧加分的考生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驗。
年齡在25周歲以上考生、遠郊區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也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驗,以北京市公安局戶籍信息為準。
符合其他類型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提交相應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張(A4復印紙)(如獲多種稱號,只附一份級別最高的復印件),于8月29日(9:00-11:30,13:30-16:30)到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大廳進行資格審驗,逾期不予辦理。
資格審驗必須由考生本人辦理。通過資格審驗的考生,方可享受免試或加分照顧。
3.未通過北京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的非京籍考生,無報名資格,不能進行網上繳費;照片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行網上繳費,即不能完成報名。
4.考生填報的信息(除證件類型、證件號和手機號外)在網上信息填報時間截止前可以修改,一旦信息填報時間截止,將不能對相關信息進行修改。請考生認真填寫并復核本人信息。
5.考生可選擇就近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6.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如學歷信息在網上報名時未通過學信網認證,須在網上簽訂《未通過網上學歷驗證專升本考生保證書》,所產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特別告知專升本考生:各高校在新生入學后仍要做復查工作。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予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取消入學資格。對于提交畢業證書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成人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須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報考需要加試專業課的考生,須于9月10日后持《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報名登記表》到所報志愿學校聯系專業課加試報名事宜。
三、考試時間、考試科目、閱卷及成績發布
1.2022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11月5、6日。
2. 考生自行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6日10:00至11月4日24:00。
3.高起本、高起專統考科目各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統考科目各科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科目
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
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基礎課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簡稱史地)。每門滿分150分。
(1)高起本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外語類、藝術類:語文、數學(文科)、英語、史地。
理工類:語文、數學(理科)、英語、理化。
(2)高起專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外語類、藝術類: 語文、數學(文科)、英語。
理工類: 語文、數學(理科)、英語。
2.專升本考試科目
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均為三門。二門公共課為政治、英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每門滿分均為150分。
(1)文史中醫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政治、英語、民法
(6)教育學: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7)農學: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3.根據教育部通知,統考科目使用2020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包括高中起點升本、專科大綱1冊,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發行,專科起點升本科大綱按專業分為5冊,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
4.專業課加試
除規定的統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據專業要求進行專業課加試。需專業課加試的科目在《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專業課加試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題、考試、閱卷和發布成績。
閱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考生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文化課成績。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考生成績不通知本人,不對外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成績查詢時間:11月25日。
專業課考試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考生報名時要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要認真閱讀《考場規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誠信考試。對違反考試招生有關規定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本市招生計劃規模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安排在12月初進行。具體錄取時間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錄取工作分兩個批次進行,其中第一批錄取高起本和專升本層次的所有專業;第二批錄取高起專層次的所有專業。
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所報志愿學校不能錄取時,可參加有剩余計劃學校的志愿征集錄取。若不能被所報專業錄取,對于選擇同意校內調劑的考生,學校可以在考試科目相同的專業中進行錄取;對于選擇不同意調劑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其到未填報專業。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投檔考生中,招生院校本著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考生誠信檔案的基礎上,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同時負責對錄取中發生的問題進行處理。北京教育考試院根據錄取原則,對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名單進行審核批準,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錄取時,北京教育考試院原則上按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類型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
在錄取工作中,由北京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在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的基礎上,提出預錄取新生名單,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打印錄取名單,招生院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中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妥善處理。
特別提醒符合免試入學照顧政策的考生:免試入學是指免試成人高等學校入學考試,但在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請時,要認真閱讀申請學校的招生章程,對于所申請學校對部分專業需要加試的,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加試。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請,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資格審驗,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經本人向招生院校申請,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資格審驗,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 (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
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自主就業(擇業)證明(須由縣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及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區級以上僑辦證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區民政部門頒發的證書)。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少數民族考生。
(8)遠郊區的考生,指戶籍在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順義區、昌平區、懷柔區、平谷區、密云區、延慶區的考生(以公安部門的備案為準)。
(9)年齡在25周歲以上人員(1998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10)獲得區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持有北京市、區文明辦頒發的相應證書)。
6.對于自主就業(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縣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自主就業證明或自謀職業證),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條件的考生(第(7)、(8)、(9)條除外)須于指定時間到北京教育考試院進行資格審驗。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按最高級別計算,不累計。
每錄取批次結束后,北京教育考試院將在網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余缺信息,當前批次未被錄取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重新網上填報志愿,參加調劑錄取。
經教育部批準,舉辦成人單獨考試、單獨招生的院校有:北京聯合大學、北京體育大學、首都體育大學、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北京交通大學。相關考試招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各招生院校應嚴格按計劃錄取新生,未經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計劃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各招生院校要發揮校內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校內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參照執行普通高校招生“30個不得”工作禁令。各招生院校須嚴格規范錄取工作程序,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理招生與錄取工作,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嚴肅處理,并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考生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錄取工作結束后,北京教育考試院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教育部上報當年錄取新生數據。
新生入學注冊期間,招生院校要對已報到新生信息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須對考生報名時的最后學歷進行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各招生院校應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對于錯誤信息,應在新生報到一個月內予以更正。
北京教育考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監督電話:010-82837319
信訪、咨詢電話:010-89193989轉5
本招生辦法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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