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須誠信應考,自覺服從并主動配合考點的防疫防控管理及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2.考生須自備考試文具,文具體標準如下:2B鉛筆1-2支,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2支,橡皮擦1塊。
3.嚴禁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書籍、資料、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按違規處理。
4..入場后盡快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員核驗。
5..領到答題卡后,應先檢查是否有空白、破損、字跡不清等問題。如果有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示意。如果沒有問題,應在答題卡上指定區域用黑色墨水筆正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用2B鉛筆正確填涂準考證號。
6.領到準考證號條形碼后,應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考號是否與本人相符。無誤后,將準考證號條形碼正確粘貼在答題卡上的指定區域。不得撕破、弄皺、損毀條形碼,否則將影響試卷身份識別,從而影響考試得分。
7.領到試卷后,應先檢查試卷是否有空白、破損、字跡不清、套印不全等問題。如果有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示意。如果沒有問題,應在試卷上指定區域用黑色墨水筆正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
8.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答題。
9.Ⅰ卷(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的指定區域填涂作答,Ⅱ卷(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直接在答題卡上的指定區域作答。填涂答題卡時應注意將相應區域涂滿、涂實,否則將會影響計算機識別進而影響得分。
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凡答在試卷上和答題卡指定區域外的答案一律無效。
10.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1.如遇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12.10:30后可以提前交卷出場。交卷時應用試卷將答題卡和草稿紙遮蓋,并舉手向監考員示意,經監考員驗收無誤后方可離開。
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1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須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按監考員指令,經監考員檢查確認試卷、答題卡等無誤后依次退出考場。離場時帶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14.違規者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33號令)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考試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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