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畢業標準
(一)專科專業。本專業計劃中,公共基礎課合格課程不低于 14 學分,專業核 心課合格課程不低于 35 學分,合格課程總學分不低于 70 學分,合格課程門數不少于 15 門,完成專業計劃規定的畢業環節要求。
(二)本科專業。本專業計劃中,公共基礎課合格課程不低于 14 學分,專業核 心課合格課程不低于 35 學分,合格課程總學分不低于 70 學分,合格課程門數不少于 13 門,完成專業計劃規定的畢業環節要求。
(三)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主考學校副 署,國家承認學歷。
(四)學位證書。本科層次專業畢業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標準,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學位 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士學位管理保證學位授予質量的通知》(鄂學位[2012]6 號) 的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授權的主考學校授予相應學科的成人學士學位,學位授予的具 體要求由主考學校根據相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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