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轉考工作于8月21日啟動,省內轉考、省際轉考(轉至外省、外省轉入)全部實行網上辦理。具體安排及相關要求如下:
一、辦理時間
(一)省內轉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辦理,時間不限;
(二)轉至外省的時間為2023年8月21日—27日,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29日;
(三)外省轉入的時間為2023年9月11日—20日,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時間為2023年9月21日—22日。
二、辦理流程
(一)省內轉考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在考生服務平臺上自行申請轉出。
2.面向學校開考專業的考生,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到主考學校或助學單位辦理轉出。
3.轉考完成后,成績歸檔至轉入準考證號內。辦理流程見附件1。
(二)轉至外省
1.考生通過考生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2.考生申請時需將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外省準考證相關證明材料按要求上傳至考生服務平臺,由考籍所在地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辦理。
3.未按要求上傳材料的考生,須在退回申請后48小時內補齊補正。辦理流程見附件2。
(三)外省轉入
1.外省轉入我省條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冊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課程成績。
(3)在我省未曾開考的課程成績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轉入課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請登錄考生服務平臺外省轉入菜單進行查詢。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考生服務平臺申請轉入,考籍所在地對考生的轉入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電子相片、課程成績及筆跡卡等,審核通過后由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辦理,辦理流程見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網上辦理轉考時,因身份信息與系統不一致無法辦理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辦理信息更正:
1.身份證號有誤的:身份證正常升位的,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錯號、非正常升位的,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姓名有誤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上沒有顯示曾用名的還須提供地市級以上公證機關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注意事項
1.轉入專業須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專業計劃,詳見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服務指南”—“下載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匯編(2018年版)》,若不滿足條件,則須完成新舊專業轉換操作,未完成的視為放棄本次轉考申請。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的辦理,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3號)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點擊下載)
1.省內轉考流程圖
2.省際轉考(轉至外省)流程圖及操作指南
3.省際轉考(外省轉入)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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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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