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報考研究生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的報考條件中規定: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均可以報名參加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自考畢業生報考研究生分兩種情況:本科畢業和專科畢業。自考本科畢業生可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自考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兩年后才可報考研究生,有的學校在此條件的基礎上加上必須通過自考本科主干課程的規定,有的學校規定部分專業不招收大專畢業生。考生應提前向擬報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具體招生情況。
以北京市自考生為例:每年的11月份為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由于12月份畢業的本科畢業生在第二年才能拿到本科畢業證,故畢業生可在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前,到北京市自考辦辦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讀考生成績單”,以本科在讀的同等學力的身份報考研究生,待來年4月研究生錄取復審時,再出具正式的本科畢業證,確認考試資格以及是否被錄取。
專科畢業生工作兩年后報考研究生,需按照報考學校的規定出具主干課程成績單的考生,也可在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之前,到北京市自考辦辦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讀考生成績單”,持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讀考生成績單”等證件辦理報考研究生手續。
距離報考時間
還有天
距離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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