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學點:
為嚴格規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落實好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1.2024年成教招生工作須在我校繼續教育學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成教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教學點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廳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做好招生宣傳工作,不得虛假承諾、夸大宣傳,不得違規招生。
2.負責我校2024年成教招生的校外教學點均為已簽約合作教學點(詳見學院官網2024年成教招生簡章),上述教學點可以“湖北工業大學***校外教學點”名義開展招生工作。除此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湖北工業大學”“湖北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湖北工業大學成招辦”等名義對外開展招生工作。
3.各校外教學點的招生宣傳資料須報我校繼續教育學院審核批準后方可面向社會發布。未經學校批準而擅自發布招生信息,由此引發糾紛的由教學點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學校將嚴肅處理,視情況取消合作辦學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4.校外教學點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組織(個人)代為招生宣傳;不得提供代報名代學替考等違規托管服務;否則將直接取消該教學點招生資格。
5.各校外教學點要加強招生宣傳服務。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大力宣傳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特別是專升本考生前置學歷有關要求;要大力開展誠信考試宣傳教育,提醒考生增強法治意識和防范意識,自覺遵紀守法,維護個人權益。
6.各校外教學點須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按要求將生源組織情況報送學院成教招生辦公室備案,以此作為錄取后生源歸屬唯一依據,后期不予增加。
7.2024年成教招生專業以教育部審批專業為準。考生錄取后原則上不接受轉專業申請。各教學點開展招生宣傳時,不得承諾學生入學后可轉專業。
8.各校外教學點不得以學校名義收取學費,2024年錄取成教學生學費由學校財務處統一收取。各校外教學點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收取網課費、論文評審費、答辯費、信息處理費、工本費等其他費用。若有違規收費行為,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取消合作辦學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湖北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