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學風建設,切實保障我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論文質量,維護學校辦學聲譽,依據《湖北工業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改)》(湖工大繼教【2023】11號),繼續教育學院將組織學校專業教師對2024年12月申請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畢業生的學位論文進行審核,經審核認定為“不合格學位論文”的畢業生,本次不得申請辦理學士學位。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核范圍
擬于2024年12月申請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符合以下全部條件者方可提交學位論文審核:
1.畢業時間不滿兩年,并擬于2024年12月申請自考學士學位;
2.符合相關課程成績條件、外語水平條件要求;
3.本科畢業論文成績≧75分。
二、學位論文要求
1.助學單位嚴格落實指導教師負責制,安排教師全程指導學生嚴格按《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基本規范》(附件1)要求撰寫,填寫《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評審意見表》(附件2),學位論文正文要求8000字以上。
2.原創性聲明和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評審意見表中指導教師和評審委員會負責人須簽字(手寫或電子簽)。《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選擇“不保密”。
3.學位論文各項內容填寫完整,研究方向須與所畢業專業相符,有一定的學術研究水平或實際應用價值,格式規范,無文字或排版錯誤。
4.論文修改后定稿須重新查重并提交查重報告(全文對照版),查重結果低于30%。
三、工作安排
(一)審核材料提交
各助學單位安排導師指導學生修訂學位論文,切實保障論文質量,并于2024年9月13日前向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提交學位論文(word)和查重報告(pdf)電子檔,文件命名:“準考證號-姓名-學位論文(或查重報告)-助學單位簡稱202412-專業”;《自學考試學位論文審核提交清單》(附件3)。
命名示例:
Z015519112222-張三-學位論文-高本教育202412-行政管理
Z015519112222-張三-查重報告-高本教育202412-行政管理
(二)論文審核
繼續教育學院聘請學校專業教師作為審核專家,對學位論文進行二輪審核。
1.10月10日前反饋初審結果(第一輪)
(1)第一輪審核結論為“該論文質量達到申請學士學位水平”的學位論文,無須修改提交復審,畢業生可申請辦理學士學位;
(2)經第一輪審核結論為“該論文建議稍作如下修訂,重新查重后再次提交復審”和“該論文質量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各助學單位組織學生按審核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修改并重新查重,于10月18日前向自考辦提交修改后的學位論文和查重報告。
2.11月5日前反饋復審結果(第二輪)
(1)經復審學位論文“質量達到申請學士學位水平”的畢業生可申請辦理成人學士學位;
(2)經復審學位論文“質量不合格”的畢業生,本次不得申請辦理學士學位。
四、各助學單位須提交審核材料:
1.學位論文(Word);
2.工藝設計圖紙等附件材料zip(如有,須提交);
3.查重報告(PDF);
4.評審意見表;(附件2)
5.學位論文審核提交清單(Excel)。(附件3)
五、提交方式
2024年9月13日17:00前,將上述電子資料放入一個文件夾,文件夾命名為:(助學單位簡稱)202412申請學士學位論文。示例:(高本教育)202412申請學士學位論文。
文件夾壓縮打包后,發送至自考辦郵箱:18300671@qq.com
六、工作要求
1.各助學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學位論文審核工作,切實保障全程指導,嚴格落實學位論文自查及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學位論文質量。學位論文合格率是助學單位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對不合格學位論文比例較高的助學單位,將予以通報并提請學院作進一步處理。
2.未按時提交學位論文審核的畢業生,本次不得申請辦理學士學位。
附件:
1.《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基本規范》
2.《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評審意見表》
3.《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位論文審核提交清單》
特此通知。
湖北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