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設計)是人才培養過程中的重要實踐教學環節,既是對學生學習、研究和實踐成果的總結,也是對學生基本學術素養和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問題能力的綜合檢驗。根據《湖北經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論文(設計)及抽檢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位論文(設計)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3.12.10-2023.12.20)
1、各助學點成立學位論文(設計)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領導和指導本助學點學生學位論文(設計)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認真落實學院有關學位論文(設計)的管理規定,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細則;審查、匯總學位論文選題,安排指導教師,進行學位論文(設計)工作動員;統一安排、布置本助學點學位論文(設計)工作任務,定期檢查學位論文(設計)工作進展,協調處理本助學點學位論文(設計)中的問題,檢查考核教師的學位論文(設計)指導情況;組織學位論文答辯和成績復查,總結本助學點學位論文(設計)工作。
2、各助學點召開學位論文(設計)動員會議,組織師生學習相關文件,了解《湖北經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管理辦法》規定,公布學位論文(設計)的選題、日程安排以及學生撰寫論文相關要求,進一步明確指導教師是學生論文學術誠信方面的第一和終身責任人,加強對學生學術道德、學術規范的教育,確保學位論文(設計)的原創性和質量。
3、各助學點完善論文選題指南,加大在實驗、實習、工程實踐和社會調查等社會實踐中完成的學位論文(設計)的比例,經學院審核后公布。論文選題應緊密聯系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反映本學科最新發展動向。文科類專業的選題提倡撰寫案例分析、統計分析、調研報告、財務分析、實證研究方面的論文;工科類專業學生的畢業設計應結合工程、生產和實際應用;理科類專業學生的學位論文(設計)要有一定的應用價值。學位論文(設計)題目難度適中,要適合本科生的實際,不宜過于宏大。
4、學生確定選題,各助學點根據論文選題為學生安排指導老師,指導老師須是本專業具備講師及以上職稱者。
(二)初期資料查閱和開題階段(2023.12.21-2023.12.31)
1、指導教師制定指導計劃和工作程序,向學生傳達學位論文(設計)要求及有關規定。
2、在指導教師開列的文獻檢索目錄基礎上,學生完成初期資料查閱綜合工作,并完成開題報告。
3、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專班檢查開題情況,各助學點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題答辯工作。
(三)中期指導階段(2024.01.01-2024.02.29)
1、指導教師定期檢查學生學位論文(設計)的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及時解答和處理學生提出的有關問題。
2、學生定期向指導教師匯報學位論文(設計)進度和情況,每周不少于一次。
3、各助學點對學位論文(設計)工作要定期開展情況交流,指導教師要將存在問題及時向本助學點學位論文(設計)工作小組反饋,在學位論文(設計)進程中,助學點要開展不少于3次檢查和情況交流。
4、學生向指導教師遞交學位論文(設計)初稿。
5、做好學位論文的查重檢測工作, 重復率小于20%。
6、完成學位論文的定稿,做好答辯前的準備工作。
7、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對各助學點學位論文(設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四)后期答辯及總結階段(2024.03.01-2024.03.20)
1、學院成立學位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各助學點成立學位論文(設計)答辯小組,并在學院答辯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2、答辯小組按學位論文(設計)撰寫規范對學生學位論文(設計)答辯資格進行審查,對未達到要求的學生,令其返工;無法按期完成者,不得參加答辯。
3、答辯前1周,學生將學位論文交指導教師,指導教師需認真審閱,寫出評語并評定成績后交答辯小組。答辯小組應詳細審閱每個學生的學位論文,并做好答辯準備工作。
4、各助學點完成論文答辯工作。各專業答辯小組負責組織本專業學位論文的答辯工作和成績評定。答辯小組給出的成績應當是答辯小組成員所給成績的平均值,應綜合考慮論文(設計)質量要求和答辯表現。
5、學位論文綜合成績由各助學點負責完成。論文綜合成績由論文(設計)成績和答辯成績兩部分組成(論文(設計)成績和答辯成績都以百分制計分,60分為合格),其中學位論文成績占70%,答辯成績占30%,兩者之一不合格視為綜合成績不合格,學位論文綜合成績評定采用四級記分制,即優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6、各助學點根據學位論文(設計)建檔內容及要求完成材料準備并存檔。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完成論文評分審定和檢查工作,并錄入成績庫。
(五)材料歸檔要求
1、紙質歸檔材料包括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學位論文初稿、學位論文修改稿、學位論文定稿、學位論文查重報告、學位論文答辯控制表。
2、學位論文答辯控制表及其它所有材料均須保存紙質版,由各助學點在學位論文(設計)相關工作全部結束之后存檔。
二、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安排
為保證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人才培養基本質量,加強學士學位管理,保證學位授予質量,根據教育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教督〔2020〕5號)和《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鄂經院發〔2023〕13號)要求,我校決定開展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論文(設計)抽檢工作,并將評價結果“合格”作為申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前置條件。
(一)組織與實施
1、助學點抽檢
各助學點成立學位論文抽檢專家組,成員由若干專家組成,抽檢比例為各助學點需申報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學位論文(設計)總數的100%,即抽檢全覆蓋。
助學點抽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將學位論文抽查結果“合格”的論文報送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
2、學校抽檢
學校成立校學位論文抽檢專家組,成員由若干位校內外專家組成。抽檢比例為需申報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學位論文(設計)總數的100%,即抽檢全覆蓋,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評議要素與評價方式
論文抽檢采取盲評的方式進行,專家組對論文的選題意義、寫作安排、邏輯構建、專業能力及學術規范五個方面進行考察,并給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價結果。
每篇論文送3位專家考察,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認定為論文不通過;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認定為論文不通過。
(三)學校抽檢結果使用
學校抽檢論文不合格的學生,將沒有資格申報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
(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抽檢結果使用
教育部負責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統籌組織和監督,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具體實施。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
對抽檢不合格的論文,將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存在學術不端情況的學生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
抽檢結果將與招生計劃安排、助學點評估、合作辦學等措施聯動掛鉤。對問題突出的助學點,將停招新生、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將停止合作辦學、撤銷助學點。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論文寫作與排版規范.doc